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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剑风云传

第十七章 最后的诡雷

果然如郑龙所料,三日之后,当速不台重整大军,便在黄昏时分重新兵临天马城下。

看着一片漆黑死寂的城郭,速不台疑窦顿生。

职业军人一般都非常讨厌安静,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安静之中一般暗藏凶险,就像瞪羚如果身处极端安静的环境中,反而会全身戒备,努力用嗅觉感知有没有暗处埋伏的猛兽。

突然,一声巨响吓了速不台一跳,待他缓过神来,才发现是一只野狗站在断裂的女墙上凄厉地咆哮。

“轰!”说时迟,那时快,金轮法王金轮出手,把野狗轰成碎肉后,又准确无误地飞了回来。

“**放心。”金轮法王冷笑道,“城里人都跑光了。”

“何以见得?”速不台问。

“哈哈哈哈……”金轮法王狂笑,“贫僧习武五十年,方圆十里,哪怕是人的一声咳嗽,耗子的一声哀鸣,贫僧都能准确发现他的方位。再者,我们这些高手,从来不用眼睛去看人。”

“那用什么?”

“气!”金轮法王傲然答道,“只要是生灵,就会散发出气息,越强的生灵,散发的气息就越强劲,当他们战意高昂时,散发的气息更是如山洪爆发般势不可挡。当然,高手也会懂得刻意压低、隐匿自己的气息。只不过,这种本事要想学会可不容易。之前与我对战的那个白毛小子,即便他有通天的本事,在三天内教会所有的人,他也教不会战马和骡子啊!”

“嗯。”速不台点点头,一挥马鞭,由千夫长阿鲁台率领的先头部队随即轻手轻脚又快捷迅猛地逼近毫无人气的城郭,这阿鲁台可不是一般的千夫长,而是蒙古阿苏特部的首领,手下的千人队都是阿苏特部的勇士。这种严密的军事组织再加上部族血缘纽带的加持,往往能让部队的战斗力出类拔萃。

此时,日陨西山、天寒地冻、滴水成冰,元军的先头部队训练有素,他们靠鼻子吸入空气,再抿着嘴慢慢吐出,这样,既能够保证运动中有足够的氧气,又能使吐出的白气以最快的速度消失,不至于被隐藏在暗处的敌人发现。

忽然,在通过城墙边的一个瓦砾堆时,身先士卒的阿鲁台,脚上仿佛被什么绊了一下!

一道声音,很轻很轻,但听力敏锐、精神紧绷的阿鲁台一下子听出来了——这是火石刮过绳索的声音!

阿鲁台大惊,他知道——刚才绊住自己的细线,肯定系着一个尖锐的打火石,打火石下面固定着引火之物,自己那一下,正牵动火石,**引火之物,产生火星。而从音色上来判断,引火之物必然隐藏在瓦砾堆中,形成了一个精巧的机关。

蒙古骑兵擅长夜袭,晴空**、月明星稀时,是不要照明的,你只需要放松眼部,不用力看东西,就能激活眼部的视杆细胞,逐渐适应夜间的亮度。

视力细胞分为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视锥细胞是视网膜上的一种色觉感光细胞,因其树突呈锥形而得名;在相对明亮的光线下,其功能表现最佳。人类每只眼球的视网膜大约含有600万—700万个视锥细胞,其中大多数分布在视网膜黄斑处,而在周围逐渐减少。视锥细胞主要负责颜色识别,在相对较亮的光照条件下更为活跃。在视网膜的大部分区域,视锥细胞的数量远少于视杆细胞,但在**凹陷的位置,其数量远超过视杆细胞。

相对的,视杆细胞,是视网膜上与视锥细胞相称的一种细胞,主要分布在视网膜中心周围,且较视锥细胞对光更敏感,几乎主要全部用于夜视力,并作为外围视力的支持。人类视网膜平均有约1亿2500万个视杆细胞。视杆细胞亦较视锥细胞传递光信号慢,受到刺激的时间约100毫秒。而这一特性虽然使其更适应于更少量的光线,但也降低了其捕获时空变化的能力,譬如快速闪现的图片。这也是为什么,当你观察快速挥舞的棍棒,白天是一个整齐的扇面,夜晚却变成了一道道迟滞的残影。

但是,并不是什么都天公作美,夜间作战,无星无月或阴云密布时,就少不了火把等照明设备,蒙古人会储存死去的、屠宰的牛羊油脂,是用麻布蘸满油脂裹在木把上做成火把,这样就能燃烧很长时间。

但即便是易燃的油脂,也需要引火物去点燃他们,钻木取火显然效率太低,容易贻误战机,所以,蒙古人一般是将藤条放在油里泡软,然后再将它锤成扁形,然后再放到烈酒里再把它泡软。然后再拿棉花之类的东西跟它放在一起锤扁,然后再把它晒干、再晒干。最后在上面撒硝石、硫黄这种比较易燃的物品还有各式的香料即可。将它们全部都混在一起,拧成一条绳,然后再放进小竹筒。等到需要它的时候,只需要拽出一小截引绳然后将其**就可以了,这样他们就能产生火花了。

而打火石**的,大概也基本是这种东西,这么做的目的……

“不好!”阿鲁台心念急转,然而为时已晚!随着一声声惊天动地的巨响,连环爆炸的火光响彻云际,天马城的城墙也在巨大的冲击波中轰然倒塌!原来,郑龙将城中所有的炸药都埋在了瓦砾堆中,并用鱼线为绊索做了一个诡雷,专门用来引爆炸药。

诡雷是指采用高爆性材料制成的布设在敌方意料不到的地方,通过伪装,诱惑,欺骗等诡计引爆,使敌方在毫无防备之下受到伤害的地雷。诡雷的诡计很多,布雷者有时将地雷做成多种不同形式,使敌方疏于防备将其引爆;有时巧妙地设置诱惑物,引诱或激怒敌人,使敌人触动诱惑物而引爆地雷。因为诡雷的布设形式往往出人意料,使人难以防备,因此诡雷能有效地杀伤目标。

看着被炸成横飞碎肉的先头部队,金轮法王瞪着血红的双眼,牙齿咬地格格作响!

“好你个白毛鬼!你早就知道贫僧会通过感知‘气’来侦测城里,所以设下机关才撤退,火药是没有‘气’的,所以贫僧根本发现不了!好家伙,等贫僧抓到了你,一定要把你的肉一块块切下来,给生喋了!”

生食人肉是黑教密宗“怒禅”的法门之一,通过生食人肉,尤其是强者的血肉,可以不断提升自己肉体的强度,从而修炼黑教内功。很多黑教番僧,在jian污妇女修行“喜禅”之后,就会将妇女吃得只剩下一个头颅。

像教内的祖师级别的人物——金轮法王、血刀老祖,不仅杀人不眨眼,更吃人不眨眼,他们嘴下的亡魂,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相比于怒发冲冠(虽然金轮法王没有头发)的金轮法王,速不台却是冷汗直流,他的谨慎救了自己。不然,要是像博尔忽、者勒蔑这两位动不动就喜欢一马当先的猛将,那么被炸得死无全尸的必然是他!

不过,智勇双全的速不台也更加坚信了自己之前的判断——金军必然已经尽数撤离,这才敢以城池为代价进行最后的爆破。

虽然,跑了一个娇滴滴的金国公主,还有一千多名金兵,三万余百姓,但此战,金国王室被屠戮一空,八百万金国百姓成为大元的奴隶,速不台不是术赤那样喜欢追亡逐北、斩尽杀绝的狠人,他知道“事不可做尽,话不能说尽”的道理,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

“罢了,让那个小公主和那个白毛小子逃出生天、双宿双栖也好。”速不台暗叹道。

“进城!”于是,速不台下令,全军整队,慢慢开进了外围基本已经变成瓦砾的天马城。

殊不知,速不台口中的“白毛小子”,是曾经统率过三百万海陆空大军,战争年代提二十万雄师横扫八方的名将,郑龙文史精通,自然也熟读《元史》,对于速不台的用兵风格更是了如指掌,他知道,刚才的爆破不光吓不倒速不台,反而会让他明白城里的真实情况,大胆进城。

他要的,就是速不台进城。

因为,只要速不台一进城,就注定了元军最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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